区属各企事业单位、双管单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:
为做?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,按照财政部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?财政部令?6?、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[2006]19号)以及《大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?大财会[2007]273?及大财会?010?24号等有关规定,制定以下通知?/P>
一、继续教育对?/P>
凡在2012?2?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学习?013年当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,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下个年度起,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。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得少?4小时(三天)。各单位要按照《会计法》的规定大力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,并为其学习提供方便?/P>
二、继续教育重点学习内容:
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税法相关知识?/P>
三、继续教育学习方式:
(一)在线学习?011年大连会计网正式开通,为方便广大会计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,新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方式。完成网上继续教育,到财政部门确认(管委?09室,联系人:邢丽媛)。会计人员可登录大连会计网(www.kj.dl.gov.cn)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?/P>
(二)面授学习?/P>
同时开设面授辅导班,会计从业人员可以在2013?0?0?11?日在高中电教室开展面授培训,授课时间为每天上?:30-11:30,下?:30-5:30?/P>
说明?.未参?012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,须在2013年补齐,以后不予办理?/P>
2.符合《实施细则》抵免条件,且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,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继续教育抵免确认。地点:大连市财政局会计处(大连市中山区长江?38?04房间,电话:82816655?042?043)?/P>
3.未能完成上一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,须在补齐后方能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和评审,办理初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,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,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、信息变更、注册登记,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赋予会计人员的一项权利,同时也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一项重要途径,希望全市广大会计人员积极接受继续教育,以提高业务素质,更好地完成会计工作职责?/P>
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财政局
2013?0?7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