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、市、县、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éš?劳动人事)局、财政局,各有关单位ï¼?/P>
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财政厅《关äº?015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ã€?辽人社职ã€?015ã€?å�?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市实际,补充通知如下,请一并贯彻执行ã€?/P>
一、考试报名
(一)报名条件和范å›?/P>
我市符合省文件规定申报条ä»?含破格条ä»?的在职会计人员ã€?/P>
(äº?报名和缴费方式及时间
所有报考人员通过辽宁会计ç½?www.lnkjw.com)主页的高师考评栏目进行报名。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,网上缴费、网上打印准考证ã€?/P>
报名及缴费日期:4æœ?5日â€?æœ?0日,考务费每人次65元。准考证打印日期ï¼?æœ?0日â€?æœ?日ã€?/P>
二、报卷及预审
(一)报卷条件和范å›?/P>
我市符合省文件规定评审申报条ä»?含破格条ä»?的在职会计人员ã€?/P>
(äº?材料申报及初å®?/P>
1.有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,须到其主管部门申报,由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,出具《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》,并附《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》,统一报市财政局ã€?/P>
2.无主管部门的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,须向其单位申报,由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,出具《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》,并附《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》,统一报市财政局ã€?/P>
3.区市县、先导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原则,经所在区市县、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,由当地财政部门出具《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》,并附《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》,统一上报市财政局ã€?/P>
4.省直单位申报人员(须持有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)的申报材料,须向其单位申报,由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,出具《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》,并附《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》,统一报市财政局ã€?/P>
5.中直单位申报人员(须持有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)的申报材料,须向其单位申报,由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,出具《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》和国家主管部门委托地方评审函,并附《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》,统一报市财政局ã€?/P>
市财政局只受理各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,不受理个人上报的申报材料ã€?/P>
(ä¸?报卷时间
考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ã€?/P>
三、考试报名及报送申报材料工作联系方å¼?/P>
(一)市直单位报名地点:大连市财政局304å®?大连市中山区长江è·?38å�?;电话ï¼?2816655â€?041ã€?/P>
(äº?各区市县(先导åŒ?财政局联系电话ï¼?/P>
中山åŒ?82799326
西岗åŒ?83620532
沙河口区 84549137
甘井子区 86319516
高新园区84792523/84793611
金州新区 87922943/87533627
保税åŒ?87322052/ 87323538
旅顺口区 86628367
普兰店市 83123840
瓦房店市 85613071
庄河å¸?89814557
长海åŽ?89883602
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85281133
花园口经济区 89122505
普湾新区 8577969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