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关于鼓励“夜经济”经营户经营管理办法》(大长管办发?017?8号)规定,拟从事全天24小时经营的经营户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,通过专业中介机构评审,我局结合商业网点布局规划,确定了18户经营户纳入到区“夜经济”补贴中,每户拟补贴金额上限?0000元。我局将委托大连绩廉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对24小时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。对上述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2018??日前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实名反映(举报电话:85280003);若发现经营户未全?4小时经营,可向中介机构实名反映(监督电话?3704090287/39110287)?/P>
附:2018年度长兴岛经济区“夜经济”经营户名单
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
2017?2?7?nbsp;